8月26日,記者從衡水市委宣傳部獲悉,經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準,《衡水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條例》共六章三十六條,不僅具有衡水地域特色,且具有很強的針對性,從城市管理的頑疾入手,對影響民生、久治不絕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規(guī)范,強化了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弱項。對攜犬出戶不牽繩及犬只亂拉糞便問題,機動車不文明行駛問題、非機動車不按照規(guī)定路線行駛、行人不按照規(guī)定走人行橫道,居民在樓道亂堆雜物,噪音擾民等不文明行為進行了明確規(guī)范,為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。同時,充分體現(xiàn)了新時代對公民文明行為的新要求,如關于制止餐飲浪費行為,關于推行移風易俗,文明養(yǎng)犬,倡導文明健康、綠色環(huán)保的生活方式等內容都作出了具體規(guī)定。
為確保《條例》的各項規(guī)定落到實處,為打造更具影響力的道德高地實踐場景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,8月26日開始到10月底,該市將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和“學文明條例 樹文明新風 做文明市民”—“善美衡水·社會志愿服務集中行動”活動,使全市各級黨員干部和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制定《條例》的重要意義,增強干部職工和廣大群眾文明法治意識、社會責任意識。